1、每周一案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周五安全活动日开展),在采、掘、机、运、通及辅助等单位进行。
2、每周一案所需事故案例资料,以安监部为主编写,宣传部门协助,并于月底前通过矿办公自动化下发到有关单位。
3、事故案例教育由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主讲,所有职工必须参加,缺席者一律进行补课。
4、进行事故案例教育时,要坚持体现“系统追问”的特点和要求,提高教育效果。
(二十四)每月一课
1、矿每月组织职工集中上一次安全教育大课,如遇重大安全活动(如安全月活动等),可视情况适当增加课次。
2、矿安全生产线矿(处)级领导每年至少要主讲1次安全大课。
3、安全大课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省及集团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解读、矿井月度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次月安全工作重点等,也可以进行安全专题知识讲座。
4、政工部负责安全大课授课人员、参加职工的组织落实,以及上课签到和记录等工作。 5、每次参加安全大课职工人数必须达到职工总数(采掘一线及辅助单位)的80%以上。 6、安全大课课时应在45分钟以上。
7、为提高安全大课的质量,授课人必须认真备课(有教案备查)。
8、为提高授课效果,扩大覆盖面,授课采取主课堂和分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主课堂由各单位领导干部、技术员、班组长和生产骨干参加,集中授课;分课堂设在各单位,矿通过闭路电视给各单位职工进行授课。
9、政工部要建立安全大课活动档案。
(二十五)每季一考
1、为检查各单位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矿每季度末月中下旬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2、考试由政工部牵头,安监、工会、团委、职校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原则上所有职工都要参加考试。要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试卷判改,
3、为促进职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每季一考成绩严格与职工效益奖挂钩,不及格者当季效益奖一律减半发放。单位职工考试不合格率在10%-15%之间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当季效益奖减发15%;不合格率在16%以上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当季效益奖减发30%。 4、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职工,政工部、职校举办学习班进行补课。
5、政工部负责建立健全每季一考档案(包括原始试卷、考试名册等)。
(二十六)班前十分钟
1、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1)国家、省市、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当前安全形势;
(2)针对当班生产任务,向职工讲清作业特点、操作要求、事故易发地点及可能出现事故的部位,讲清安全措施及要求;
(3)强调关键岗位职工规范操作要领;
(4)组织职工面向“安全全家福”进行安全宣誓。
2、班前会安全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3、由政工部牵头,安监、工会、团委、职校、保卫等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基层区队班前会,通过提问等形式,检查班前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和效果。
(二十七)周五安全活动日
1、周五安全活动日在采、掘、机、运、通及辅助等单位开展,每周要进行一次,所有职工必须全部参加。
2、周五安全活动日要开展以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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