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检查效果
主要查在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上能否结合部门和个人的实际,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带头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尤其要查是否认真制定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划。规划中是否包含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是否对机关干部定期开展形势教育、责任中心意识教育、谈话诫勉等活动,把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促进机关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的重要手段。
查市机关各部门是否根据职能权限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和程序,在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等方面找出存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市机关各部门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中的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权力集中的问题,是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进行轮岗交流或竞争上岗。
查市机关各部门是否找准存在问题,突出整改重点,推出新的举措,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是否在1至2个制约改革发展最明显的问题上,拿出有效的举措。是否建立和实行责任明确、程序规范、保障有力的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避免基层群众往返,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是否建立和实行以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两提高”为核心的服务承诺制。结合政务公开,认真践行承诺内容,落实“限期办结制”,取信于民。是否严格执行禁酒令。是否对集中教育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及时作出处理。
开展回访复查,是进一步发现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市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认真对照,严格自查自纠,积极作好迎查准备。督查组要坚持标准、履行职责,强化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对照每个阶段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认真进行回访复查。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活动或整改不力的部门,要严肃指出,并督促其进行重新整改,确保集中教育活动取得预期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