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2008年,是我市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之年,要在全面实施中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设施,快速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要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此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投入,建成**教育城域网,以**教育网站为依托,在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作用。广泛开展“校校有网站,人人有主页”活动。加强对“校校通”工程等现有的现代教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加大对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力度,实行全员培训,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3年内全部达到或高于规定标准。
六、加快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5、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加快扩大幼儿教育规模,提高学前幼儿入园率,确保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85%,并逐步向0-3岁儿童延伸。着力加强中心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心幼儿园的管理职能。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规范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强对幼儿园长的考核和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幼儿教育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26、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断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年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99.8%以上;健全残疾儿童入学保障机制,保证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实行弱智儿童随班就读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弱智班。
27、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5%,普职比达到1:1,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强化学校内涵建设。树立经营学校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降低办学成本,发挥资源效益,实现普通高中由规模发展向优质发展的提升。积极开展高中教育工作先进校创建活动。
28、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健全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估方案,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9、推进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充分发挥成教中心校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超过1.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超过2万人的目标。
30、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大力提高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的份额,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总量。大力推进与高等院校联合招生,努力拓展“城乡之间、校企之间、南北之间”合作办学途径。积极鼓励、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深化职业学校招生、学籍、教学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实行学分制,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再创1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专业、4-6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和1-2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研究基地,全面推动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大对职业教育考核、奖惩力度。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考核和奖惩机制,重点奖励在职业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层层签订职业教育招生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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