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相应的专项经费,确保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五、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一)调整配齐课改师资队伍
市教育、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对全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在整合现有教师资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课程变化带来的新增因素,合理调剂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按规定配齐教师,使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的教师数及学科结构教师数达标。要有计划地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充实普通高中学校技术课师资队伍。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以校为主,校校合作的教师交流和资源共享制度。要指导和督促学校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合理编制班级,严格控制班额。
(二)加强课改师资队伍培训
1.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校长、教师、教学研究人员进行培训,按省级培训、市级培训、校本培训三级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大力提高校长、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2.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研训一体的办法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课改师资培训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教研机构、培训机构以及科研机构的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提供培训服务。各级教研和教师培训机构要以课改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教研、培训活动,加强教研与培训的结合。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校本研修和培训,建立由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机构等参与的校本培训体系,形成研训一体的机制。
3.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学科教材培训和专题培训。培训中要注重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的结合,课程标准解读与学科教材分析的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的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的结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使学校广大干部、教师树立新课程理念,作好充分准备,掌握新课程教材特点和教学方法,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和要求。
4.师训机构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高中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科学确定培训标准,在培训方式、培训资源开发上改革创新,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六、加强课程改革与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符合新课程理念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
(一)新课程的实施与建设
1.市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新课程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落实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明确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及课程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各普通高中学校在省级课程设置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有特色的课程计划。在保证开齐必修课程的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开设计划,逐步提高选修课程的开设比例,因地制宜开设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制度建设
1.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模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
2.探索推行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制定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为学生选课和制定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推行适应新课程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
3.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根据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制定学生学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