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小学:
根据市教委《*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创办南开优质教育,为落实市政府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缩小校际差距,使初中招生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提升国办初中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特色建设;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的辐射作用进一步扩大,使全区形成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格局,结合南开区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我区*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升学条件
凡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达到合格标准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均可升入本区初中学校就读。五、六年级市级三好学生可以保送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区级重点高级中学初中班;小学六年级期末检测达到合格,经中学综合认定后的学生可直接升入本区一般国办初中校就读;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将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定向分配给各小学,由学校推荐、区中招办批准进入。部分示范性高中校和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在区招办和相关科室的认可下,还将对艺术、体育特长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推荐保送进入。其他凡申请进入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或择校进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须参加南开区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依相关条件录取;未被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以及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可对口升入本区一般国办初中校。
二、升学原则
根据小学与中学相对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我区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一般国办初中校将保证其入学就读的“位子”。学生选择升入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或自愿择校进入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须经区中招办批准,升入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期末检测前)
1.*~*或*~*学年市级三好学生自愿报名,经区中招办批准保送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区级重点高级中学初中班。
2.*~*或*~*学年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自愿报名,经区中招办批准可以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一般国办初中学校。
3.一般国办初中学校和区教育局批准的特色学校招收学校自主申请并经区中招办批准的艺术、体育、学科、科技等类特长生。
4.因居住原因,申请来我区升学的外区学生,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升入其申请的一般国办初中校。
5.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根据区中招办的统一安排将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给各小学,由小学推荐,区中招办批准后升入此类学校初中班。
6.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在区招办和相关科室的认可下,对艺术、体育特长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推荐保送进入。
第二阶段:(期末检测后)
1.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和民办初中校,招收学校自主申请、达到专业测试标准并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