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学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
理。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学区内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监管资金收支,审核汇总学区内各学校的财务决算。实行分级管理办法,加强乡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学校侧重进行价值管理,学区内各学校侧重进行实物管理。乡镇各学校不得擅自出租学校校舍、场地和设施,不得擅自处理学校资产。
19.少先队组织建设。以《队章》为总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假日、纪念日活动、雏鹰争章、红领巾小社团、手拉手等各类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做好少先队员发展、编队、改选、奖励工作,认真组织召开每年一届的少先队代表大会。
九、加强教科研工作
20.依据《“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实施方案》,城乡“共同体”学校要开展具有灵活性、互动性和实效性的研修活动。实行学校、学科、老师三个“一对一”结对捆绑帮扶。围绕中心课题,共同体学校之间坚持每学期开展“课题化教研”,进行两次以上的教研组“联动”教研活动。
21.有序、规范开展联片教研活动。成立教研片领导小组、学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教研片活动和学科活动。在实行联片教研时,要充分挖掘各校优势,搭建交流平台,推广好的教学经验。
十、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
22.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分析。区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