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加快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市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举办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一批公办性质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
(二)加快城市区和县城幼儿园建设。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扩大资源和规范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规模适度、方便就近的原则,根据区域人口规模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切实做到幼儿园与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凡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依据教育设施规划,由开发单位负责同步建设幼儿园并无偿交付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建筑面积较小的按比例缴纳建园资金。对于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新建住宅小区一律不予审批。幼儿园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凡达到一定建筑规模的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明确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位置和规模,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并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居住区规划、人口规模等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由当地政府限期整改,予以纠正。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四)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健全和完善“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事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2所达到一类园(市级示范园)以上标准的独立建制的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
2大力推进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门资金,加快推进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本着靠近居民区、方便群众接送的原则,大村独立办园,小村根据需要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原则上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0.3至0.6万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每所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大力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完善幼儿园食宿等基本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幼儿读物等。提倡举办农村“日托”式幼儿园。全面推行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倡导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四、加强建设,努力提升幼教师资整体素质
(一)建立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部门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