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任务。当前,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二、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县(区)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结合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市县(区)政府要制订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2次聘请专家、学者为领导干部作专题法制讲座。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经费、效果“六落实”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县(区)政府和市县(区)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考查和测试其依法行政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并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
五)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测查力度。每2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1次集中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称职,并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须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六)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至3次面向社会的依法行政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
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坚持做到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听取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合法性审查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
八)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九)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