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内的公开和对社会的公开两个方面。单位内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单位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财务治理和经费收支;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和单位领导和教职工竞争任职;工资调整和资金分配;工程项目招标和承包;物资和设备采购,接待费开支情况;职(教)代会每年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下岗、分流、内退和再就业情况;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及上级要求或本单位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和事项。
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社会上反映较强烈的学校乱收费问题,药品回扣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上。
四、努力推进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职工民主治理工作
非公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国家的主人,享有了解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权,对涉及自身利益有关问题的共决权。他们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必须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
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建立职工民主参与制度,既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业职工民主治理的基本形式,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对非公有制企业同样适用,对非公有制企事业的发展大有益处。依照有关规定,非公企业至少有以下一些内容需要进行公开: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方面与广大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协商、签订、履行、变更情况;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企业经营者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各基层工会组织可结合实际,积极引导,总结经验,逐步推动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参与工作。
从事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的非公有制组织,推行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治理工作,可以参照非公企业的做法来进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
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企业改革,给厂务公开、民主治理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各级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监督机制,以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足为重点,对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进行评价。对那些不公开、公开内容和范围不彻底甚至假公开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执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引发事端,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以及暴露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开远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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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梁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
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也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充实,更好地发挥作用。
《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欢迎阅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