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投诉中心,制定投诉处理的具体办法,公布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员队伍并开展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4月下旬)。三是督促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信息联系通道。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
(四)开展调查研究。一是组织部分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各方面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反映,了解和把握机关效能建设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下旬)。二是组织开展第一次问卷调查,听取各方面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实施(4月下旬)。
(五)抓好宣传报道。一是研究制定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督促武威日报、武威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落实专兼职报道人员。以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实施(4月中旬)。二是通过新闻宣传和简报交流,促进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启动集中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
市效能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召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会,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阶段(5月下旬—10月下旬)。主要任务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转变机关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工作活力;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机关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改善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的满足度。整改提高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查找问题(5月下旬—6月下旬)。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熟悉、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等形式,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服务态度、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执行政策、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廉洁自律、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改(7月上旬—10月下旬)。集中整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机关效能建设的要害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从各自实际出发,确定整改重点和主攻方向。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期盼的
1、在解决“事难办”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着力解决服务态度“生冷横硬”和“吃拿卡要”问题,尽职尽责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区年内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审批监督机制。三是优化机关服务。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彻底克服“四难”现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按照省上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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