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优化环境行动
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程序,优化服务环境,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效能。(3)抓好**政务门户网站的治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部门重点工作和进展情况、重要政务事项和为民办事的情况等。(4)深化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的群众性行风评议活动,在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推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5)继续做好部门与县民网上对话活动,听取县民意见,推进部门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6)继
四、“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文明**”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文明**”建设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拿出具体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要注重依靠人民群众,探索有效的新方式,果断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做表面文章。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建立物质保障机制。要把“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建设活动的投入。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文明**”建设工作提供物质支持。
(四)建立舆论导向机制。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住重点,发挥优势,大力宣传“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促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集团公司和驻招各单位要根据县里的总体意见和任务分工,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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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