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面貌和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面对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对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冲击,精神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文明**”建设,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弘扬先进文化,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塑造我县良好形象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熟悉“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文明**”建设的热潮。
二、“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核心,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https://找文章,到]验,在全社会营造开拓创新的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县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基础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明显,全县的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到2007年底,力争达到省级文明城县标准,80%的城县社区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社区,60%的村镇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把**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布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地区。
三、“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
“文明**”建设既是一个奋斗目标,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求真务实,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做起,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做起,从每个人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养成做起,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文明**”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很多。必须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十大主题行动。
(一)文明养成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文明道德素质。(1)制定和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县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2)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公民道德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月,普及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把基本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3)组织开展“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