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治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7月11日至8月10日)。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8月11日至10月2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有关单位要上下联动,紧密配合。
1、扎实进行整改(8月11日至9月10日)。各有关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制定整改措施(9月10日至9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科室要针对各有关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10月1日至10月20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
1、突出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建设系统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了解本系统商业贿赂诱发的原因和相关的信息,把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一一进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熟悉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各科室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五是要强化督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月份,对各县(市)建设局和建委机关重点科室进行检查,听取汇报。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8月份,对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2、认真抓好重点部门工作。各县(市)建设局、建委建管科、城建科要对所负责的部门和行业如何自查自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并与6月15日前上报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0398-2843816
2843868〔传真〕)
3、认真查办案件。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一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治理商业贿赂不搞群众运动,但要紧紧依靠群众。在处理举报投诉工作中要注重保护好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人也要据实进行举报。二要正确把握政策和使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脏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三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工商、审计、司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和
4、建立联系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