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实施意见
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3、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治理。“录取场治理小组”要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考试政策,认真做好录取场的组织和治理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高效进行。4、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做好对各类非凡情况学生(如借读生、特长生 、照顾录取生等)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情况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到制度公开、办事公开,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5、加强招考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部门、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6、继续加强对招生收费的监督治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四)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属地治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负责辖区内学生(适龄儿童)的学位安排。因非凡情况,辖区内无法解决的,本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与有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对于一些难以界定的个案,市、区(县级市)招考办要主动做好协调、研究工作,提出解决建议和办法。(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治理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5〕20号)要求,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民办小学、初中每年应将当年的招生计划报属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报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如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招生计划的,必须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民办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民办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以前进行招生的,其招生行为无效,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和发给毕业证书。市和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须严格执行__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问题的通知》(穗教基教〔2005〕10号)的有关规定,只能招收参加当年学业考试、并经市招考办统一录取的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未经市招考办统一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也不发给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附件:1.__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2.__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附件1__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类别对象证实材料备注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实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实、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3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市民政局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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