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
合同鉴证。鉴证后的合同书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交县人事局存档。
3、检查验收阶段
(1)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对推聘工作进行自查总结,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完善。
(2)向县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报送推聘工作总结。
(3)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单位推聘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签订鉴证及配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验收合格的,下达验收合格批复;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
十、切实加强推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提高熟悉,加强领导。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推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熟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工作的领导,成立竹山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领导小组,由董永祥同志担任组长,柯大成、王友军、刘前信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具体负责推聘工作的政策调研、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刘前信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斐然、朱仕福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及各部门
2、稳步推进,狠抓落实。
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程序组织推聘工作,制订的人员聘用总体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公开招聘方案、分配改革方案、未聘人员安置方案,必须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各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人员聘用制度,积极支持这项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果断制止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对未能按时完成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工作的,追究主管部门领导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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