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对系统内德才兼备的国土资源干部,可以通过组织推荐、领导推荐、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等渠道,按一定程序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任职。
二是推行轮岗交流机制。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国土资源所长原则上实行异地任职,不得在出生地或成长地任职。
三是建立到龄退二线机制。按照国土资源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中层干部到龄退二线机制。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凡年满52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9周岁的女性一律退二线。中层干部退二线后,原职级待遇不变。
四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考评力度,对连续两年考核考评位于末位的中层干部,实行就地免职或降职。
(三)加大干部监督治理力度
加强干部监督治理是对干部行为实行规范约
1、开展谈心谈话和诫勉谈话活动。针对系统干部存在的有关问题,局领导和局纪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诫勉谈话活动,帮助其限期改正缺点和错误。
2、实行定期联系通报制度。办公室、监察室定期召开联系通报会,分析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状况,把握干部违纪、违法动态情况,防止用人失察和失查。
3、年度述职述廉。每年度组织机关中层正职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述职和述廉活动,进行民主测评,把握其群众公认度。根据评议结果,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他们限期改正。
四、加强领导,保证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局党委把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以局党委书记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处理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局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性,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的头等大事来抓,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治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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