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画、公益广告,推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2、分类指导,培养品牌,让创建活动丰富多彩
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培养品牌,是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注重区分不同地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突出重点,努力在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要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上下功夫,果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
力,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人责任,减少辍学学生的数量,并做好家庭、社区矫正及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既要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规定动作,也要注重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优势,做好自选动作,市创建“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将在社区和农村各抓一个示范点,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家庭助廉、家庭教育等工作,共同做好“家”字文章,积极培养创建品牌。例如,妇联组织在创建活动中,要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着力培养“妈妈品牌”,广泛建立“妈妈帮教团”、“妈妈宣讲团”、“妈妈劝赌队”等以“妈妈”冠名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网络妈妈”、“爱心妈妈”、“留守妈妈”等妈妈品牌的作用,在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培养、打造好更多的“妈妈品牌”。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创造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要通过总结研讨、交流沟通、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互相学习、全面推广。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也将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各单位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和模范家庭,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全面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提高责任意识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由各地各单位妇联、综治办、共青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广播电视机构联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妇联组织要广泛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充分利用维权网络、维权热线等社会化维权机制,积极发挥妇女维权岗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妇女儿童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帮助和公益服务。
综治部门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