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双向选择实施意见
用者,继续作待聘人员,其待聘期为六月,期满仍未被聘用,按规定予以辞退。
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出现违法乱纪、完不成
工作任务、不服从领导指挥等问题的,经聘用单位提出,报局党委批准,可中途解聘;中途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即为待聘人员,按本实施意见第六条执行。
八、“双向选择”工作在中层干部竞聘结束后进行,统一组织实施。
xx工商分局
活动实施意见
用者,继续作待聘人员,其待聘期为六月,期满仍未被聘用,按规定予以辞退。
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出现违法乱纪、完不成
工作任务、不服从领导指挥等问题的,经聘用单位提出,报局党委批准,可中途解聘;中途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即为待聘人员,按本实施意见第六条执行。
八、“双向选择”工作在中层干部竞聘结束后进行,统一组织实施。
xx工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