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镇消防发展实施意见
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行动,重视和做好消防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落实本《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在经费、装备等方面提供保障,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使消防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消防工作,关心消防建设,抓好责任落实。镇经委、农机站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凡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消防布局、消防车通道、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乡镇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必须有公安消防部门参加,把好规划和设计方案审批关,对于没有公共消防设施或公共消防设施内容不完善和建筑消防设计不合理的不予审批。
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按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必须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未经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和评为合格工程,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广安、双泉水利站应当根据我镇的具体条件,建设合用或单独的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水井或消火栓。
《广安镇消防工作发展实施意见》免费
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