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全镇村庄五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达村庄“五化”建设任务并经市验收完全合格的村庄,在享受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奖励10元,对于未经验收合格的村庄,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五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实行管区联动机制。各管区书记要进行广泛发动,严密组织,确保“五化”建设扎实推进。按照尊重群众意愿、村庄自主申报的原则,由村庄制定具体的村庄“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把关,方可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庄要通过两委会议、党员代表会、广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引导发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鼓励村庄联系在外知名人士,积极参与家乡的村容环境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各村庄都要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配好管护人员,完善村规民约,落实监督措施。注重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管理方式。
(四)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大对村庄“五化”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督查室要定期对村庄“五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市下达“五化”建设任务的村庄,增加考核分数3分。
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