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事业单位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引导和鼓励人才向生态产业和服务业流动。
3、构建专家智力发挥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试行专家有偿服务和咨询项目效果跟踪制度。对年龄偏大或已退休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可延聘,并在科研经费、项目安排等方面继续给予重点支持。加大人才二次开发力度,组织离退休专家开展智力帮扶活动。举办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学术研讨、交流会。
4、构建人才服务基层平台。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服务基层一线,解决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对到基层创新创业的人才,在户籍管理、项目扶持、贷款担保、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按照省委组织部和贵阳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抓好“双千”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清镇”计划。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就业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高定1至2档。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原则上须到乡镇对口单位工作一年。大力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和中高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支援农村卫生事业等活动。
5、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两推一述”选拔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办事处)长(主任)人选“公推竞岗”,公开选拔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建立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突发事件中考察干部的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可破格提拔,特别优秀的可越级提拔。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加大优秀乡镇领导干部交流到市直机关工作的力度,对在同一部门担任党政正职满5年的,有计划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其中担任市检察院、市法院副职,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正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对在同一部门担任党政副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其中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副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试行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办法。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完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选拔配备一批30岁左右的科级干部。乡(镇、街道)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年满50周岁,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不占本单位职数,保留原职级经济待遇(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变,年终目标奖按有关规定发放)。开展民意调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具体的领导干部测评办法和引咎辞职制度。
6、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反对求全责备,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制订以公众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建立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推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对能力和业绩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低职高聘并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经济待遇。推选一批3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特殊行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测评推荐工作。
7、完善人才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