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给我县灾后重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德阳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厅、局际联席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平安畅通县”作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实现安全发展、促进灾后重建的重要工作。全县要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灾后道路交通特点,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改善道路通行状况,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使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下降,伤亡人数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办公室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中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办公室成员,由县政府办纪检组长殷家成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许向阳、县交通局副局长林恒启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附后)的中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扎实有效地抓好本辖区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化进程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社会齐抓,全面建设”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驾驭能力,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真正把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基层单位和运输企业,全力推进教育日常化、防控网络化、监管系统化的“三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创建措施
(一)强化创建工作机构领导作用。要加强对我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和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