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县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我县抵御旱涝灾害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意见》(粤府〔2009〕8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府〔2009〕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快工程进度
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是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是确保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区,洪水、干旱、风暴等灾害频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上我县经济底子薄弱,水利基础设施滞后,水利工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水利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克服困难,稳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圆满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㈡明确目标,把握要求。根据省政府的安排,我县有3宗工程被列入省水利防灾减灾项目,分别是:县城综合防洪排涝工程(二期)、朝阳水库加固工程和东风水库加固工程。这些工程按要求应在2009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以全面提高我县防御洪、旱、风等灾害的能力。各镇、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治理山体滑坡和山塘、小水库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我县城乡水利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工程建设要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建设理念,使工程建设与城市化进程、历史与人文特色、房地产开发、交通物流、环境整治、休闲旅游相结合,努力实现人与水和谐相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对每项工程采取“登报公告,限期完成,逐宗验收,合格销号,激励先进,警惩后进”的工作方法,并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分批逐年实施;统一规划标准,更新设计理念,加强监督管理,注重综合效益,通过多渠道筹资的方式,力争把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成为“五好”工程(工程建设好、运行调度机制好、环境保护好、管理体制好、工程效益好)和“两优”工程(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㈢落实措施,加快进度。我县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程进展总体顺利,成效明显,特别是3宗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比较顺利。其中,朝阳水库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前三期工程,包括主副坝加固、泄洪洞维修加固、输水涵管维修、环库公路扩建维修和工程管理设施完善配套等,完成总投资的66%;县城综合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堤防部分工程已于2009年7月11日动工,目前西江干堤工程已完成基础清基分部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