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意见
金和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按15元标准安排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安排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
(3)落实乡镇、街道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建设经费以镇乡、街道投入为主。对创建成为省、杭州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和有功人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4)落实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
(5)落实重点疾病防治专项经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将肺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农民健康工程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公共卫生领导小组,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
2、明确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各镇乡、街道对本辖区内农民健康工程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及相关资金,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市卫生部门负责起草制订农民健康工程具体实施办法,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制定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建设规划,充分发挥三级公共卫生网络的作用。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各项经费投入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教育部门要协助做好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学生体检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及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情况的宣传。审计部门要对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情况进行审计。发改、人事、计生、残联、劳动保障、国土、食品药品监管、农办、环保、水利、妇联等其它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3、加强考核,规范资金管理
农民健康工程作为农村公共卫生考核的主要部分列入镇乡、街道卫生考核内容。要完善项目考核评估制度,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完善原有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每年组织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镇乡、街道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现阶段政府购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卫生和财政部门要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制订各项目经费具体使用办法。各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冲抵。 文章 写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