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农村牧区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创星”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牧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总结全镇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制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我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决定在全镇农牧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创星”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农牧区党员素质、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巩固党在农牧区的执政基础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铜普的奋斗目标,创新党员管理方法,结合党员承诺和设岗定责活动积极开展“设岗定责创星”活动,使广大农牧区党员通过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促进我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根据《中共乌兰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牧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的实施意见》(乌组发[2009]09号)的具体要求,我镇要结合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实际以及党员队伍状况,在原有岗位基础上,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认真确定所设岗位、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在岗位确定上以个人自愿认岗为主、支部定岗为辅的办法进行,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二)创星条件和标准。
每年末由镇党委指导村党支部开展“创星”评定工作,凡能够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兑现承诺的党员,均可参加星级评定。党员“创星”评定结果由镇、村两级党组织按相应星级等次,在村党员活动室党员形象栏中挂星展示。具体标准如下:
1、理论学习星。带头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及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掌握一定的实用技能;能够学以致用,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宣传和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2、带头致富星。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带头学习推广实用新技术;积极带领农牧民群众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带领群众多渠道增收,年内带领5名以上群众开展致富活动,群众创收人均3千元以上;本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在本村位居前列,对群众致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帮带奉献星。带头关心、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活动,主动参与村务管理,维护集体利益;关心群众疾苦,带头帮扶1-2户贫困户,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拓展致富渠道,使贫困户在年内收入较往年明显增加;在关键时期,自觉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助人,每年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不少于5件。
4、文明新风星。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带头抵制封建迷信和不良习气的侵蚀,弘扬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除陋习,树新风,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团结邻里、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教育和宣传,家庭成员均做到懂法守法用法,无违法违纪现象;不沾染黄、赌、毒等恶习。
5、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