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执政能力有新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科学决策、民主意识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防止消极腐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各项工作有新进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真抓实干,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参加集中理论学习,带头制定和落实争先创优奋斗目标。要在充分发挥自身示范带头作用的同时,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注重实效。结合全县“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近期和中长期争先创优方向和目标,确定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自主推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自找差距、自加压力、自定措施、自我检验等方式,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
主题实践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逐级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扎实开展集中理论学习。
基本要求: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2、全县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全县动员大会精神,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动员讲话,提高广大干部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的积极性。3、认真制定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计划,主题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集体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3天,保证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落实”。4、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5、集中学习内容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新《党章》、强卫、仁青加同志在全省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罗朝阳同志在乌兰调研时的讲话和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全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重点。6、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若干专题,深入开展“贯彻十七大、建设新乌兰、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找准干部素质能力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之间的差距,切实增强广大干部提升素质、推进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组织实施阶段分制定目标和全面实施两个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