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争先创优、奋勇争先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富裕文明和谐乌兰建设新局面,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争先创优是永不懈怠的时代精神,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争创一流业绩,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是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应有作风,是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当前乌兰正处在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乌兰建设的关键时期。要顺利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不断开创富裕文明和谐乌兰建设新局面,我们必须看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坚持做到头脑清醒、谦虚谨慎;必须看到我县的发展与州委的要求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坚持做到再接再厉、艰苦奋斗;必须看到乌兰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坚持做到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在全县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而调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敢想敢干,敢为人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创造一流业绩,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乌兰建设。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一定要从事关乌兰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全县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不论工作难易,责任大小,都要立足岗位,自加压力、奋发有为、奋勇争先,争创一流业绩。
二、开展“争先创优,再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干部队伍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联系全县改革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学先进、赶先进,凝神聚力、拼搏创新,在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乌兰建设进程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干部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广大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二)干部队伍作风有新转变。各级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