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不牢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偏差的问题;思想不够解放,视野不够宽广,改革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的问题;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管理松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问题;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吃拿卡要,给了好处乱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奢侈浪费、失职渎职,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
(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突出实践特色的关键。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着力解决对民生问题特别是群众就业不充分,失业援助不完善,对困难群众救助范围不够广、程度不够深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不相适应,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不够广、统筹层次不高的问题;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足,群众看病、子女上学和部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问题。
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和批次安排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我区学习实践活动从二零零八年9月开始,分两批进行,每批时间半年左右,共一年左右的时间。
第一批:二零零八年9月开始,二零零九年2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包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区有关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批:二零零九年3月开始,二零零九年8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包括:街道,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北京街作为试点,为我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探索经验。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运用好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形成的共识和取得的成果,以思想解放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基本要求: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正确处理学习与实践的关系,通过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深化学习调研,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把学习调研引向深入,引向解决实际问题。这一阶段重点要抓好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讨论、深化调研、主题实践活动五个环节。
工作措施:(1)广泛发动。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新要求、新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调动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2)深入学习。通过集中培训、系列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组织宣讲、案例研讨、网络在线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和区委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的动员讲话精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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