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村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增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能力,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富阳市纪委的要求和湖源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部署,以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规则,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廉洁湖源”、建设“富裕阳光之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从7月底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全乡1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健全制度体系、健全业务规程、提升纪检队伍形象的“三健全一提升”工作,切实加强乡纪委、村纪检组规范化建设,达到强化班子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强化业务操作、强化硬件配套,强化综合能力的目标,使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网络
实现“三有”目标,即有一副领导班子、有一支纪检队伍、有一张工作网络。
1、健全乡纪委班子建设。
2、村级纪检组10个村,每个村都设有纪检委员,建立村级纪检组,小组人数确定为3人。组长由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担任,成员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提名,纪检组成员由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群众信得过的党员担任。如村社监委有党员委员,优先考虑,纪检组成员由村党支部初审推荐,乡纪委考核,乡党委审核并研究决定。纪检组成员产生后,由乡纪委组织培训后开展工作。
3、明确工作职责
书记、委员、村纪检组、组长和成员工作职责。
(二)健全制度体系
〈1〉、完善内部运作机制(8个制度)
例会和工作报告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议事制度、培训制度、汇报制度、党风廉政守则。
〈2〉、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机制(12个制度)
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考核办法、宣传教育制度、效能监督员活动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效能承诺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中心组学习计划。
〈3〉、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9个制度)
党内同级监督机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廉洁从业制度、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
〈4〉、健全业务规程
1、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2、规范案件工作程序
3、规范审理工作程序
4、规范监督工作程序
〈5〉、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形象建设
1、加强自身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