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岗位推行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公示期为十天。
7、决定任用。公示结束后,组织部对任用干部的情况反映进行归纳并核查。反映有违法违纪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配合市纪委及相关部门共同调查核实,一般问题由组织部再次考察,并提交市委常委会复。无问题的发文公布。任用人员采用聘任制,聘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从发文之日起算。需报上级备案、审批等程序任用的干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五、有关政策。
1、市委确定某个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前的原任副局级领导干,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保留职级待遇,由原单位安排工作。男53周岁、女48周岁以下的落岗人员,进入待岗,由原单位区别不同情况另行分配工作;本人申请要求退居二线的经组织批准,可以不参加竞岗。
2、实行竞争上岗后聘任的副局级领导干部,调离本岗位或解聘后,原职级待遇不再保留。
3、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提前退休条件的干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 六、本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级机关副局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难度大、任务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确保这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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