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
(2)审核。支委(总支)会成员对照拟公开内容及其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核,并由支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执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联络员定期将支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的党务公开内容报送镇党务公开办公室,由其按照镇党委的执行程序进行公开。
(4)意见反馈和再公开程序与镇党委的相同。
(二)依申请进行公开的程序
对群众申请公开的党内事务,由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受理申请,并报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基层支委、总支)研究。经研究同意群众申请的,按上述执行程序进行公开;不同意群众申请的,由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向群众进行解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具体负责全镇党务公开组织实施中工作协调及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总支)要按照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好本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
(二)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涉及到党务公开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公开事项、内容、方式的确定,并根据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好党务公开。镇党务公开办公室要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并保障党务公开的推进,要深入基层、指导基层,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合建支的基层党组织要在各成员单位分别公开。各基层村、站所、社区党支部(总支)要落实1名党务公开联络员,专门负责定期将应公开且经基层党支部(总支)审核通过的党务公开内容,上报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并做好相应台帐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等工作。此外,基层党支部(总支)还要及时加强与镇党务公开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上报本基层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的工作动态。
(三)力求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利用传统形式进行党务公开,同时又要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重点加强党务公开网站建设。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把党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纳入到对责任主体的年终考核中。此外,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和各支部(总支)对党务公开材料要做到及时归档,以便党员和群众监督查询。
(四)整合资源,平台共享。积极推进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政(村、社区)务公开、便民服务与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进一步落实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六、本意见由镇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