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 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15、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支持发展势头好、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的上市公司,积极探索定向增发新股、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等新途径再融资。鼓励和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非公有制的上市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推动以资本为纽带的强强联合和低成本扩张。鼓励控股上市公司的非公有制企业集团通过换股并购形式实现整体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
16、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可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改进保险机构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吸引国际金融组织投资。
17、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对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变动和资金运用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制止和查处担保机构抽逃资本金、超比例过度担保、为股东提供关联担保、超范围从事非担保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担保业自律性组织。
四、提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水平
18、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
19、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开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初次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将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扩大到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并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
20、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各级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和资助。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21、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加大对非公有制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大力培育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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