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流通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意见
八、完善政策法规,为流通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切实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流通业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把加快流通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研究和制定加快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流通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十四)加强流通领域的法规建设。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我省实际出发,及时修订和研究制订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做好大型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制定流通行业地方标准。
(二十五)进一步理顺流通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内贸”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流通行政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十六)为流通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和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和进货交易等行为,依法打击商业欺诈,整顿规范流通秩序;有序推进流通业对外开放,鼓励流通企业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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