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地区封锁的有关规定,对外地产品进入不得设卡、不得乱收费,并加大执法和舆论宣传力度。
(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建立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各商业网点设立终端查询。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视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商业老字号的“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十一)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完善消费手段,扩大消费信贷品种、范围和规模。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支持商业银行与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二)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建设以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骨干,以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为主导,以各类市场为平台,以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交流为特色,以遍布乡村的经营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引导和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超市的连锁经营,大幅度提高全省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规模,促进我省农产品市场的发展。通过投资、贴息、税收优惠等引导农产品标准化改造,通过标准化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市场经营和管理水平,发展和创新新型交易
(十三)培育和规范农村流通市场。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产品龙头企业,支持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的发展,鼓励农民从事商品流通。重点支持生活消费品经营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重点支持大中型工商企业到农村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运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各商业网点设立终端查询,杜绝或减少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农村,避免“坑农”事件的发生,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千方百计开拓农产品的省外市场和国际市场,大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努力提升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
(十四)支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力争用3年时间,在我省试点地区培育出生活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各5000家。引导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乡村投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资建立连锁“农家店”;鼓励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小型企业加盟的方式到乡村建立、改造“农家店”;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即企业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对加盟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