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抓紧城镇发展功能定位,加强城镇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城镇文化内涵,重点支持县城和乡(镇)集镇建设,推进小城镇体系的合理化。树立经营城镇理念,鼓励民间资金和外资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者集中。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级程控电话网络建设,合理布局移动、联通通讯基站网点,提高全县宽带网络和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加快政府政务专网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全面提高行政效率。
(九)扩大对外开放,借助外力发展
树立“老板不在大小,来到双柏就好;资金不在多少,投资双柏就行;不求双方对等,但求双赢就行”,“你进来,我欢迎;你投资,我服务;你发财,我发展”的招商引资新理念,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不折不扣落实省、州、县关于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一站式”窗口服务。创新招商方式,采取领导招商、网上招商、委托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实现多渠道招商。扩大招商领域,以推进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实行一、二、三产业全方位招商,鼓励外商重点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产业建设、嫁接改造县内企业或投资开发县内优势资源。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公开选拔招商引资优秀人才,激发招商机构内部活力。
(十)壮大民营企业,发展非公经济
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克期完成改革任务。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经营和监管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一批民营骨干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发展非公经济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把发展非公经济与企业改革、招商引资、小城镇建设、调整经济结构、完善服务体系结合起来,鼓励全方位发展民营经济,使民营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县乡财政的支柱。
(十一)加大劳务输出,发展打工经济
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与国家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建立劳务输出奖励机制,对在劳务输出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清理、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同时,注重县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十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进步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着力巩固基础教育成果,重点发展高中教育,加快发展各类职业教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全面提高人口文化素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鼓励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依靠科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努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促进文化繁荣。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公开招考选人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