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体现,关系到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精神,加快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立足县情,找准特色,发挥优势,按照“围绕一个主题(全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抓住两个关键(培育有生命力的产业、培育有创造性的人群),打好三张牌(生态经济牌、特色产业牌、民族文化牌),实施四大战略(稳农富民、兴工强县、引资兴县、流通活县),建设五大产业(粮烟、畜牧及畜产品加工、水电能源、林业及林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及加工),确保‘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突出“畜牧富民、水电富县”,培强主导产业,提升经济总量,增强整体实力,全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二)主导产业
聚焦“畜牧富民、水电富县”两个重点,优先发展畜牧及畜产品加工和水电能源两大产业,使之成为最具活力的富民、富县产业;提升“粮烟、林业及林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及加工”三大产业,使三大产业不断得以巩固、提升、培强,支撑力明显增强;培育“文化、旅游”等后续产业,为长远发展打基础。
(三)基本原则
——突出特色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把主导产业的培植与县内的资源优势相对接,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把经济优势变为产业优势,把产业优势变为特色优势,把特色优势变为竞争优势,集中力量抓好主导产业,培强特色支柱,支撑县域经济发展。
——优先发展原则。坚持非均衡发展,制定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基础条件相对好的乡(镇)加快发展,集中力量培强做大畜牧及畜产品加工、水电能源产业。
——市场导向原则。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立足资源优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来调整结构,开发产品,实施项目,培植龙头,建设产业。
——龙头带动原则。把龙头企业的培植、扶持、引进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走“公司+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促进重点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综合效益。
——规模效益原则。搞好产业建设的科学规划,确定与市场相适应的发展规模,培强做大优势产业,避免盲目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既要讲求速度、规模与总量,更要注重结构、质量与效益,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以规模和质量抢占市场,以规模效益提高优势产业对gdp、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
——统筹兼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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