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务:在继续抓好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总结。考核评比情况将列入乡镇部门年终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针对我县上半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实际,以及下半年面临的严峻形势,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好公安部7月3日、省公安厅7月7日部署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这次专项行动要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使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乡镇一定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客运“双超”专项整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调研与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整合力量、制定工作规范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预防事故工作的指导。要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处的态势,在专项行动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实施处罚,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和追究交通肇事犯罪的通行》有关要求,依法严厉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坚决吊销,严禁说情放行,降格处罚。
(三)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坚决落实领导责任制。近期,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察指导;县监察局、县公安督察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督察内容,加强重点督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切实落实好大队领导和民警包乡镇、包村庄、包路段包客运单位的“三级“承包责任制。在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凡是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将派工作组进行严格的内部责任倒查和追究;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州专项行动指挥小组将派出工作组进行严格的内部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无成效的,要实行领导责任倒查制和追究制。
(四)加强信息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请各乡镇每月8日、23日前书面向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9月23日前书面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要求同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各乡镇每半月分析一次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每半月通报一次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县专项行动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管理环节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专项行动期间,对各阶段工作任务或未尽事宜,将由“专项行动指挥小组办公室”适时发出通知。联系人:周 x、罗启xx,电话:7711xx(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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