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千村经济振兴活动实施意见
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要结对帮扶振兴村建设。建立全社会参与“千村经济振兴”活动的激励机制,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各行各业投身“千村经济振兴”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千村经济振兴”活动的浓厚氛围。
3、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办实事的有效机制,既要注重实物帮扶,更要注重帮助包扶村干部群众换思路、变观念、送科技,把农业的发展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让农民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4、紧扣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制定本乡镇的活动方案,谋划工作思路,发挥好政府的推动、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使振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5、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和考核激励机制。县委把“千村经济振兴”活动纳入各级领导的业绩考核,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县“千村经济振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办公等有效方式,及时总结各乡镇和村开展“千村经济振兴”活动的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展较快、取得明显效果的乡镇、村和包扶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不深入,进展缓慢的乡镇、村及帮扶部门通报批评,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督导考核和奖惩,促进工作的落实,促进“千村经济振兴”活动的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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