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机组。鼓励关停小机组企业实施“上大压小”,利用已有厂址、水源和交通等条件建设高效环保机组,并确保增容不增水,实现排污总量削减;关停热电项目原则上替代建设热电联产机组,保证原有用户的热力供应。
五、妥善处理关停小火电机组善后工作
各设区市政府要对本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要求,督促小火电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关停方案和年度关停计划,妥善解决好关停机组涉及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对热电联产机组关停要求落实好热源替代方案,确保原热力用户的热力供应,并做好热电联产项目涉及的小锅炉拆除工作。到期应实施关停的机组,电力监管部门要撤消其电力业务许可证,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取消或调整相关指标或许可证,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停止对其发放贷款。
发电企业是本企业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关停方案和计划,对所属小火电机组实施关停。关停机组涉及的职工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尽量在本企业内部妥善安置,“上大压小”新建电源项目要优先解决关停机组职工就业,除此以外,要积极组织其余职工开展对外电厂承运、检修、维护等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债权、债务要按照资产隶属关系及时清算。机组关停后应就地报废,不得易地建设。
六、加强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通报和宣传工作
各设区市政府和相关发电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部署,对关停实施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及时反馈关停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关停工作稳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大力宣传贯彻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陕西日报、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对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提高各有关部门、发电企业乃至全社会对于关停小火电机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进我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和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