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平安村屯建设实施意见
院之中。要因时、因地、因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工作,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有发展,要立足长远建立起切合村屯实际的平安建设长效、常态工作机制。
三、全面落实“平安村屯”建设各项任务
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稳定,确保村屯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闹事事件;无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刑事发案数不超过实有人口的3%,治安案件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在80%以上;无村匪屯霸恶势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并形成网络,组建护村看护队,落实报警执勤等防范措施;安装“三铁一器”等物防设施,强化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服务网络化设备,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化水平。
要完善调解、帮教组织建设。建立村屯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形成畅通、务实、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上报信息;调解工作有力,调解成功率高于90%,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宗族闹事,敏感期无重点人员进京上访滋事。帮教措施落实,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改好率达到85%以上,两劳释解人员帮教率超过95%,重新犯罪率低于5%。
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制度、工作要落实,对流入和流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办证率高于95%,对出租房屋的登记率达到90%。
为确保“平安村屯”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综治委确定将“平安村屯”建设直接与“平安镇”考评挂钩,对所辖村屯的平安率达不到95%的镇,取消其参评“平安镇”的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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