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五型法院活动活动实施意见
慎权、畏权、戒贪、律己、修德。巩固并扩大“用好权、守清廉、保先进”教育成果。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廉政教育课,每季度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7、建立健全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活动中的违纪违法现象。严禁法官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8、坚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凡干警有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该干警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所在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29、严格财务制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杜绝“帐外帐”、“小金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接待上级领导热情、简朴,不搞铺张浪费,层层陪同;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准收受礼品。
30、确保队伍安全稳定。严格遵守各项禁令,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增强安全观念,确保当年无干警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被查处;无违法审判行为发生和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现象的发生;无干警因主观原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矛盾激化、群访、集访,导致上省赴京访等不稳定事件并确保涉诉访总量和上访率比上年度有所下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盗窃等刑事案件和重大失、泄密问题发生;无被末位淘汰,特别是被一票否决,或者被黄牌警告,或者被市以上通报等“六无”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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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