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司法的正确方向。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适应形势发展,遵循司法客观规律,逐步树立审判独立与中立、公开与公正、实体与程序并重、平等保护等现代司法理念和观念,体现审判工作的公开性、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终局性等本质特征。
8、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要求,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司法改革,以改革破解难题,以改革增强能力,以改革促进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诉讼制度、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保障公正司法。
9、努力创新审判方式。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办案手段,尽量用“和谐”的方式审结案件。对民事案件、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多做调解工作;对行政案件多做协调工作;对执行案件多做执行和解工作,营造平安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10、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采取司法公开的新措施,确定案件运转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公开范围和方式,为社会全面了解法院的职能、活动提供各种渠道的便利条件,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其他工作的透明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要100%的公开审理,所有案件要100%的公开宣判。
11、健全四项评查制度。继续开展法律文书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庭审活动评查活动。每月组织检查,每季进行质量评查,评查结果及时通报,以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案件质量。
12、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在继续开展“争创优秀法院(庭)、争当优秀法官”活动的基础上,2009年,具体开展以“六优四能”为主要内容的岗位技能评优活动。“六优”即: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优秀法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卷;“四能”即:执行能手、调解能手、服务能手、调研能手,激励干警锐意进取,争当先进。
三、服务型
就是要大兴为民服务之风,争当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增强公正司法能力,形成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诚信奉献的风气
13、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和谐创业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平安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切实为“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1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以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主要目标和内容,最大限度地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凡涉及影响投资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涉及创业者的各类案件,做到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15、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完善并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从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处理好每一次群众来访、执行好每一件案件做起,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执。
16、全力服务全民创业。认真贯彻《关于切实为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市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工作意见》,兑现服务和谐创业承诺。积极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与挂点企业实行“三联三帮三促”的要求,努力实现 “执法更加规范、环境更加优化、企业更加壮大”的目标。继续在干警中广泛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即比服务,看成就创业;比公正,看规范执法;比效果,看安全稳定。
17、优化窗口建设。在立案、信访工作中推行“笑脸服务”,实行“阳光工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认真做好人民群众诉讼指导工作,建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