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村、黄土村垃圾运至兴田镇垃圾处理场处理;仙店(旅游创业园区)、南源岭两村和武夷街道大布、杜坝、角亭、公馆、天心、赤石、高苏坂村垃圾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3、武夷山至邵武:星村镇巨口村、枫林村、黎源村、黎新村、黎前村,浦城县道沿线、吴屯乡大际村、小际村、小寺村,岚谷乡客溪村、枫溪村、黎口村、稍屯村垃圾推行农家堆肥、填埋或焚烧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
4、旅游民俗村城村、下梅村、曹墩村由本村和景区管委会负责垃圾清运处理;五夫村、兴贤村、五一村3村及景点村桐木村结合本村实际推行堆肥、填埋或焚烧处理方式。
(三)抓好其它行政村垃圾整治
离乡(镇)垃圾处理场3公里左右范围的行政村,原则上实行“村收集,乡(镇)处理”的方式。其它行政村推行农家堆肥的垃圾处理方式。
(四)抓好各行政村垃圾整治配套设施
列入2009年环境整治目标的8个乡(镇、街道)所
在地(除崇安、新丰街道外)及18个行政村务必在8月底前各建成垃圾池2座,并投入使用。
五、整治要求
1、垃圾的清扫和清运。除已配备环卫队伍的兴田、星村、武夷街道外,其它乡(镇)所在地在2009年底前需配备若干名环境保洁员,对乡(镇)区主要街巷垃圾进行日扫日清。同时配备若干个垃圾桶或垃圾池,集中收集住户垃圾,采用封闭式的拖拉机等运输车辆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行政村门前卫生实行“三包”,在适当地点设置垃圾池收集垃圾,配备环境保洁员定期清运,集中焚烧或堆肥。
2、简易垃圾填埋处进场选址和工艺要求。选择离乡(镇)所在地附近2-3公里运距、地点较偏僻的山垄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填埋场与就近河流的最近距离不得少于800米。填埋场要砌筑拦截坝对垃圾进行拦截;堆放垃圾过程中要铺设废气导排管,对发酵产生的沼气进行排放;定期限采用石灰等杀菌剂进行消毒处理,渗滤液采用湿地生物污水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后排放。
3、垃圾处理场建设程序要求。垃圾处场的建设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选址由市建设局、环保局把关,建成后由市环保局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针对我市农村实际,在资金筹措、政策保障和运行体制等方面制定以下政策和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镇垃圾整治的宣传教育,运用广播、有线电视、墙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农民的健康意识,养成好的卫生习惯。要营造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政府指导扶持,村民管理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发挥老人协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讲卫生光荣,不卫生可耻”等道德引导和卫生乡(镇)、卫生村等评比活动,建立村镇垃圾有序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垃圾整治活动的开展。
2、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垃圾处理正常运转。村镇垃圾整治资金筹措必须坚持多元化、社会化的原则。一是财政补贴。各乡(镇)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镇垃圾整治工作。市财政安排部分资金补助,即市财政对列入2009年环境整治目标的8个乡(镇)、街道所在地除崇安、新丰街道外和另外18个行政村计26个单位,每个单位每年补助垃圾清扫保洁、清运费共5000元,一次性补助每个单位1000元建设2个垃圾池,兴田镇垃圾场建设补助10万元,星村镇、洋庄乡垃圾中转站补助5万元/座,清扫保洁、清运费每半拨1次,拨到有关乡(镇)政府、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