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近一年来,我省治超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4月30日,全省共出动交通路政、公安交警执法人员4295万人次,检查货运车辆3175144万辆次,其中超限车辆118224万辆次,卸载货物252541万吨。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恢复吨位换证车辆46264万辆。治超工作出现“两降、两升、两稳”的可喜局面:超限超载车辆比率大幅度下降,交通运输事故下降;货物运价合理回升,车流量上升;运输市场秩序稳定,社会稳定。但同时也存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工作力度减弱,车辆超限超载有所反弹,货物源头监管不落实,治超检测与监控网络不够严密,治超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89号)精神,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做好200*年度全省治超工作,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
今年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温家宝总理作出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的重要批示,以及黄菊副总理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巩固和扩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成果,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的要求,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在确保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的前提下,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保持和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超限超载回潮和反弹,坚定不移地做好200*年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工作目标是:到200*年底,全省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
200*年,各地在治超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为重点,开展路面执法工作,省治超办将根据全国治超办通报和各地上报的情况,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公布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车型,作为各地路面执法工作中的重点监管车型;二是严厉打击非正常外挂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是坚持全省联动并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保持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
一要坚持联合治超,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为确保治理工作成果,防止超限超载回潮和反弹,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密切配合。对于重点重要路段,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选派人员进驻治超检测站点与交通路政管理人员联合执勤。要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必要时可商请当地军分区警备(军车监理)部门参加,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
二要按照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严管重罚。为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