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化进程,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完善设施布局,加快管网、垃圾收集中转站等配套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效率和水平。到2010年,市(县)基本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厂改扩建工程和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尽快实现集中安全处置。按照中心城区向城郊(乡镇)拓展,中心城镇向农村延伸的发展趋势,将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引入城市化环卫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运行模式。
4.城镇燃气业。围绕lng总体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福建lng一期、二期接收站的建设或前期工作,同步配套建设连接福州至漳州的输气干线和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沿海城市天然气供应管网系统,规划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推进公交车辆、出租车使用天然气。三明、南平、龙岩等其他城市实施lng槽车运输供气,努力提高城市气化率,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
(二)城市社区服务业
1.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新建一批规模较大、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综合性社区服务机构,重点建设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加快信息联网,拓宽服务领域,完善配套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的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化服务、就业与再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社区服务体系。
2.社区配套网点。适应城市社区发展和居民消费习惯的需要,积极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按照规范标准,整合现有社区商业资源,加快社区生鲜食品超市、便利店、快餐店、理发店、洗衣店、维修、邮政、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等配套网点建设。发展社区超市、连锁便利店和社区商品配送服务,创建一批名菜、名小吃、名店、特色街,建设美食名城。
3.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就业服务、法律咨询、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及退休人员管理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力争每个区(市、县)街道都有一所上规模、上档次、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等场所和设施,应对社区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科技园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作为科普基地向所在社区开放。
4.社区卫生服务业。建设以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其他社会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诊疗设备装备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鼓励二、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向社区延伸,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点)建设,到2010年,按照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5.老年服务设施。积极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展老年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及港澳台资金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较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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