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9·8”、“5·18”等招商平台作用,吸引外商到我省投资服务业重点项目,吸引境内外大财团、大公司到我省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通过项目引进,促进我省服务业管理体制、企业机制、组织形式及服务品种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服务企业。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扶持一批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条腿走路”的新型贸易结构转变。发挥我省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业发展基地,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建设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旅游、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服务重点项目,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四)深化闽台闽港闽澳服务业重点项目合作
发挥“五缘”优势,扩大对台小额贸易和促进对台直接贸易。扩大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的直接往来,拓展海上试点直航,推动闽台空中直航,开展“两马”航线包裹业务。拓展闽台旅游合作空间,推动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业务对接。广泛开展与台湾的文化交流,深化闽台科教文卫体等领域合作。及时了解和交流闽台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合作意向,促进闽台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对接。
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与香港合作,积极拓展闽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合作平台;加强闽港两地在金融业务以及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搭建闽港金融合作平台;大力拓展闽港转口、转运、服务和技术贸易,逐步建立闽港贸易合作平台;通过联合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闽港中小企业发展平台;积极推出旅游合作项目,拓展闽、港、外连线游,建设闽港旅游发展平台;推动闽港物流企业合作,构筑闽港物流业合作平台;吸引香港各方面的人才到我省相关机构工作,组织人员到香港学习培训,促进闽港两地专家之间交流,建设闽港人才合作平台。
发挥澳门与葡语国家紧密联系、澳门欧洲资讯中心和澳门世贸中心联系世界发达国家的桥梁作用,促进我省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地企业发展贸易关系;开展与澳门的旅游文化交流活动,做大做强“妈祖文化旅游”品牌,深化闽澳旅游合作;加强闽澳旅游娱乐、酒店管理、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的经常性交流,加强闽澳服务业合作的规模和水平。
(五)拓宽服务业重点建设资金渠道
在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推进本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的前期工作,并配套国家安排我省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整合预算内资金,调整政府投资结构,重点配套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扩大引导资金规模,吸引社会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服务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鼓励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进入境内外资资本市场进行市场融资,筹措项目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开展业务;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发展重点服务业项目。
(六)强化服务业重点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
对农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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