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农村。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药品供应主渠道作用,通过“两网”建设,提高供应农村药品的质量,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
4.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150个乡镇中心服务所,改造提升29个“二级”以下县级计生服务站,切实形成以县级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各设区市计生服务站和省计生研究所建立优生、优育实验室。
(六)“三农”服务中心。整合乡镇已有的机构、人员、服务等资源,把服务网络向农村、企业、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村“六大员”队伍等延伸,与县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形成服务“三农”的工作合力,提高为农村提供科技、信息、营销、农资、劳务、法律咨询、办证、流动人口管理“一站式”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继续抓好现有43个省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到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农村乡镇,并逐步把服务平台延伸到村、户。
五、促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业重点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改革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展改革委,配备必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应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服务业的领导。
建立项目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有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的专门协调机制,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加强对服务业建设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建设的考核督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二)创新服务业重点建设的体制机制
切实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是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服务业领域,都向外地企业开放;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各类资本均可投资所有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
加快国有服务企业和事业单位改组改造。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拆分自然垄断行业业务,将非自然垄断业务推向市场,为社会资本投资传统垄断服务行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和事业单位、机关后勤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等“三化”改革。
以“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为载体,构建服务业项目成果转化平台,强化项目推介、成果对接、人才集聚和资金导向功能,促进服务业重点项目持续生成、转化、落地。
深化服务价格和收费改革。对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及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实行更加灵活的价费政策。合理确定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完善服务业价格管理体制。
(三)提高服务业重点建设的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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