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号)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我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经济增长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就是通过项目的生成、转化、落地,发挥重点项目对服务业发展的“率先作用”、“骨干作用”、“基础作用”和“持续提升作用”,增强我省服务业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提升服务业的发展层次,促进我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海西建设纲要的部署,以“四谋发展”为实践主题,以“四个关键” 为工作要求,以“四个重在”为实践要领,围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改善农村服务业,抓紧建成投产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策划生成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增速,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比2009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总量达到66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8%以上,比2009年提高6.8个百分点。
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一)交通运输业
1.港口水运业。努力建设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促进对外开放、服务临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规模化、大型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海峡西岸港口群。加快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州湾(南北岸)主枢纽港以及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和泉州新港等港口建设,改善港口设施水平。近期重点推进“二集二散”建设,提高港口集约化水平。突出集装箱、油气、煤炭等专业化码头发展,整合资源,提高港口运输效率。扶持发展运输船队,培育发展一批港口运输企业。增加远洋及区域性干线集装箱班轮航线,发展远洋运输。拓展海域和陆域腹地,扩大港口货源,增强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增加港口货物吞吐能力,提高港口服务水平。“十一五”期间,要以厦门港、福州港和湄洲湾(南、北岸)港的深水航道建设为重点,加快沿海港口公用航道建设;加大以闽江、九龙江航道整治为主的内河河道综合整治,提升航道等级。增加水运工具拥有量,拓展水运航线,促进水运服务能力较快增长。
2.公路运输业。推进“三纵八横”高速公路、“两纵两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和通村通乡硬化公路建设及改造,增加公路客、货运通道,完善路网结构,改善通行条件;积极组织实施交通部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推进厦漳泉国家公路枢纽和福州、龙岩、三明、南平国家公路枢纽布局建设,推动公路运输业加快发展。在提高现有路网综合服务水平,改善与其它运输方式协调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