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加社会财富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政府奖励。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部分国有企业中进行期权(股)试点,以奖励有贡献的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按照国家新的科技奖励条件,改革本市科技奖励工作。设立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高奖金数额。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具有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为促进科学技术发展而设立的各种奖励。
20、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拥有专利。市有关部门对专利申请人给予专利申请费补贴。引导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运用知识产权杠杆,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认真抓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创新法制环境。
六、积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板块试点,完善风险投资机制
21、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资本市场。发展创业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疏
通创业投资撤出渠道,逐步形成高效运作的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国内外机构来沪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凡在本市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创业投资机构用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返还。22、按法定程序制订有关创业投资方面的法律规范,建立起完善的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创业投资行为。以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资金、人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上海的创业投资活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大力培育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培养创业投资管理专家,引进创业投资管理人才。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做好在上海实行科技第二板块试点的准备。
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和本实施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本市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公文网 www.gwku.net,欢迎阅读关于本市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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