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萌芽状态和最基层。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加强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并适时上升到制度层面,把一时之策转化为经常之举,通过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构建长期起作用的崭新机制,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得以加强,努力使弘扬新风正气成为常态。
本阶段,我们要一手抓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的建设建设,两项重点工作同时推进。市作风办牵头抓整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委办、人大办负责制定改进文风会风、领导干部联系点、公务接待方面的有关长效机制,纪委检察局负责制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利运行和作风状况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政效能有关长效机制,组织部负责制定有关领导干部学习、调研、行为规范方面的长效机制,宣传部负责制定领导干部思想建设方面的长效机制,政府办、政协办负责制定政务公开、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市委政府信访办负责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有关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屠明春同志负责。
三、具体要求
(一)处理好作风整顿建设与推动中心工作、落实惠民行动的关系。要把作风整顿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在求发展、促和谐、奔富裕、树新风,推动中心工作,落实惠民行动的实践中,发扬、锤炼和检验领导干部的作风,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真正得到作风整顿建设带来的实惠。
(二)强化督查指导。按照“督领导、督重点、督典型”的要求,市领导按分工到各单位了解情况、督促指导。市作风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府督察办也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特别要对推诿塞责、进度缓慢、应付了事的单位,开展专门检查并通报。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要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情况、对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分专题及时上报市作风整建办公室。